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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全国眼健康规划(2021-2025年)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1-21 17:13:08 最后更新:2022-01-21 17:22:00 浏览次数:3805


国卫医发〔2022〕1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:


为切实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我国眼健康工作,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,持续推进我国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,结合当前工作现状,我委制定了《“十四五”全国眼健康规划(2021-2025年)》(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2年1月4日

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(2021-2025年)主要目标

01

加强眼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

优化眼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,强化眼科医务人员培养与培训。形成稳定、合理的眼科专业人才梯队,推动眼科医师队伍高质量发展。

02

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

强化0-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,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及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,力争“十四五”期间实现全国县(区)近视监测100%全覆盖。

03

提高眼底病、青光眼等眼病的早诊早治能力

推动青光眼,以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、近视性视网膜病变、黄斑变性、视网膜血管阻塞、高血压眼底病变等眼底病的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治疗,制定重点疾病诊。

04

0-6岁儿童眼健康服务平台建设

0-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,确保检查覆盖率达到90%以上。落实《0-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(试行)》,推进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立工作,及时更新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。

05

强化眼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

积极推动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模式在眼科领域的应用,利用互联网诊疗、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技术,推进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等新兴技术与眼科服务深度融合,开展人工智能在眼病预防、诊断和随访等应用,提升眼病早期筛查能力。建立眼科病例数据库,加强眼科病例数据收集、统计分析,为临床科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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